一段婚姻是否能走到生命的終點,需要兩個人共同維護和經營,一旦雙方感情出現危機,一方想要放棄了,而另一方出于感情、孩子、財產等原因,不同意離婚,在這種情況下,就不用考慮協議離婚了,只能通過訴訟來達到離婚的目的。
誠然訴訟離婚在程序上要比協議離婚復雜的多,法院不可能一起訴就判離婚,但也不會因為另一方不同意,就離不了婚。那么,如果一方堅持不同意離婚,能拖多久?
【錦盾婚姻律師解析】當一方不想離婚時,需要走訴訟程序,法院的審理是需要一定時間的,立案后,開庭審核需要3-6個月的時間,以司法實踐經驗來看,對于第一次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并且你又沒有掌握能夠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充分證據,法院一般不會判離婚的。
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需要等判決生效6個月后,才能再一次起訴離婚。還需要再重新走一遍立案、庭審的訴訟程序,又需要3個月的時間。假如第二次起訴法院判離的情況下,完整的程序走下來,一般要9-12個月的時間。
在對方拖著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看似時間周期很長,但其實,相較于協議離婚,對方一直反反復復,表面同意離婚,結果一次又一次的找借口,拒絕去婚姻登記處辦手續,效果還是比較高的。所以,在選擇協議離婚時,一定先判斷你們兩個人的想法是否一致,如果對方完全沒有離婚的想法,最好還是選擇訴訟離婚,以免被對方強行拖延,增加時間成本。
錦盾
婚姻律師在辦理離婚案件中,經常也會遇到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故意拖延,拒絕離婚的情況,這類案件還是比較棘手的,對方故意拖延不離,需要投入更多時間、精力不說,更擔心的對方趁機轉移、隱匿財產。如果您有這樣的顧慮,建議及時咨詢錦盾婚姻律師,以免給自己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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