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中的兩個人,如果感情還在,只是因一時的矛盾和誤解,有了要離婚的想法,自然是要勸和不勸離。但如果兩個人確實感情不在了,與其勉強在一起,互相為難,不如一別兩寬、各自歡喜。當兩個人經過冷靜思考決定離婚,那么就需要按法定程序,辦理離婚手續(xù),協議離婚的程序怎么走?
【錦盾離婚律師解析】一、簽訂離婚協議書協議離婚顧名思義,《離婚協議書》是必不可缺的,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應簽離婚協議書(注:書面協議),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等進行約定。
二、申請離婚登記雙方帶著戶口證明、身份證、離婚協議、結婚證等材料,親自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會,進行離婚申請登記。
三、度過離婚冷靜期后雙方申請發(fā)給離婚證婚姻登記處在接到當事人的申請后,進行初審,初審無誤后,會給當事人發(fā)《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zhí)單》,經過30天離婚冷靜期之后,如果雙方仍想離婚,則需在離婚冷靜期屆滿30天內,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注: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四、離婚登記經婚姻登記部門審查符合條件,進行離婚登記,并發(fā)給離婚證,兩人婚姻關系正式解除。
錦盾
離婚律師表示: 近年來,離婚率逐步增高,而沖動式離婚、賭氣式離婚屢見不鮮,民法典針對此類問題,增加了離婚冷靜期制度,也是為了給夫妻雙方一個謹慎考慮的機會。當然結婚是為了快樂和幸福,當兩個人生活沒有一個人生活快樂,那婚姻還有何意義。糟糕的婚姻會使人身心俱疲,不如及時止損,順其自然,活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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