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中,如果一方有過錯,對于另一方來說,最解氣的的莫過于讓TA凈身出戶。在很多人的觀念中,有過錯的一方“凈身出戶”是天經地義,但是在法律上而言,凈身出戶并有沒什么明確的法律依據。在這種情況下,離婚如何讓對方凈身出戶?
【錦盾離婚律師說法】凈身出戶通俗的來講就是兩個人離婚,財產全部歸一方所有,另一方放棄一切財產。實際上在婚姻關系中,能夠實現凈身出戶的結果是比較困難的,基本上建立在另一方同意如此操作的前提下,即若對方不同意或雙方沒有有效的書面協議的條件,即便訴諸法院,法院也很難強制令對方“凈身出戶”。
凈身出戶聽說簡單,但實際上卻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涉及到是否同意離婚、以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除了對方自愿放棄財產之外,還有一個方法可以實現,就是雙方簽訂的有婚內財產約定,明確約定婚姻全部財產歸一方所有,這樣離婚時,對方則是凈身出戶。但是婚內財產協議這種東西是強求不來的,需要夫妻雙方一致意見,如果對方愿意簽訂,建議還是聘請專業的律師來起草協議,避免書面協議成為一紙空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雖然在沒有特殊約定或對方自愿的情況,凈身出戶很難實現,但我們可以舉證對方在婚姻中存在過錯,爭取離婚損害賠償。看到此處,有些人未免有些失望,為什么在婚姻中存在過錯的一方法律沒有規定其凈身出戶,錦盾
離婚律師表示,法律雖然不能面面俱到,但游戲人生最后是沒什么好下場的。我們如果寄希望于感情生變后能用經濟懲罰對方,這是不明智的,也是難以實現的。最好的方法是凡事要提前做好各種準備,及時止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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