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孫女士與丈夫陳某結婚,2017年兩人的孩子陳小某出生,孫女士在休完產假后,就上班了,婆婆幫忙在家照顧陳小某。孩子及家里的開銷,大多數都是孫女士和婆婆負擔,丈夫陳某不顧家,上班掙的錢也很少往家拿。
2022年孫女士與陳某產生矛盾,雙方經過溝通協議離婚,誰知道剛離婚,孫女士就被婆婆起訴了,要求孫女士支付一半的帶孫費。帶孫費孫女士該不該出?
錦盾婚姻家事律師分析,在我們的生活中,因為各種原因,很多家庭都需要雙方的老人協助照顧孩子。首先,需要明確的是老人撫養孫輩并非法定義務,老人撫養照顧孫輩的“帶孫費”并不是一個明確的法律概率,由于概念定義的模糊,司法實踐中也有一定不同。
錦盾婚姻家事律師表示,老人替子女照顧孩子墊付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撫養費用,一般是可以要求償還的,如果子女及其配偶拒絕支付,可以通過訴訟手段維護自身合法利益。
除了墊付的撫養費用之外,老人能否獲得帶孩子的勞務費,則需要看雙方之間有無書面的合同約定,如有書面約定,這一訴求也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
但在生活中,老人幫助子女照看孫輩往往是因為心疼子女,或者出于對孫輩的疼愛、對兒孫滿堂之類的精神滿足,一般不會與子女簽訂書面的“帶孫協議”,因此很難在法律層面要求兒女及其配偶支付帶孫的勞務費。
錦盾婚姻家事律師提醒,老人對祖輩的照顧,往往出錢又出力,這并非是理所應當的付出,雖然帶孫的勞務費不好在法律層面獲得支持,但作為子女應尊重和肯定父母的付出。如您遇到此類法律問題,可根據自己的情況詳細來電咨詢錦盾婚姻家事律師,由專業律師為您做更為具體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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