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現在大部分情侶來說,戀愛時買不買房無所謂,但是如果要結婚,房子是很多人都會考慮到的。但是現在很多城市的房價都不便宜,按揭買房成為一種主流的購房方式,很多年輕的夫妻都因買房要背負二、三十年的房貸過生活。
結婚買房是為了更穩定、更有安全感的婚姻生活,但是偏偏感情的事難料,當婚姻走到盡頭,房貸的盡頭卻還遙遙無期,兩人該怎么分割房子呢?
今天錦盾婚姻房產律師就跟大家聊聊婚后按揭買房,房貸還沒還完,離婚房子怎么分的問題。
離婚要分割婚后按揭房,首先應確實房屋所有權性質,如果雙方針對該房簽訂的有婚內財產協議,則可以按該協議進行處理;如果雙方沒有協議約定,則為夫妻共同財產(涉及到一方父母對其子女單方贈與的情況除外)。
雖然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在離婚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法院一般很也少判決雙方按份共有,大多數情況是判給一方所有,所有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折價款。
至于房屋分割比例,一般來說會受婚姻中有無過錯、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女方、對家庭有重大貢獻的一方等因素影響。
錦盾
婚姻房產律師表示,在實務中,房貸的處理是房子判給誰所有,還未還清的房貸就由誰來承擔。所以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一般法院更傾向于把房子判給按揭貸款合同的主貨人。
最后,錦盾婚姻房產律師提醒大家,在離婚案件中,涉及到按揭房分割的在婚姻財產糾紛案件占很大的比例,如果你也遇到了這種情況,建議提前咨詢律師,以免自己的權益受損。河南錦盾婚姻律師團隊,辦理了1000+婚姻房產案件,深知法院在處理類似案件的判斷依據和標準,希望分享的經驗能幫助到有需要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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