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離婚率高,私人財產不斷增加的社會大環境下,越來越多的人不可避免的開始對婚姻與財產之間的關系愈加重視,針對這種情況,一些夫妻會選擇簽訂婚內財產協議,來明確財產歸屬,避免因財產問題產生爭議。但有些夫妻在離婚時真的發生財產糾紛時,即發現,當初簽的財產協議并沒有起到相應這是為什么呢?婚內財產協議應該怎么簽才有效,沒公證有效嗎?
【錦盾婚姻財產律師解析】婚內財產協議是以雙方自愿為基礎的,只要是在此基礎上簽訂的財產協議,即使沒有經過公證,對于夫妻雙方也是有約束力的。但還有一種特殊的情況,即涉及到贈與的情況,也就是一方將婚前個人財產,約定為另一方所有,雖然寫在婚內財產協議里,但其本質屬于贈與。
錦盾
婚姻財產律師表示,夫妻財產約定,并不僅僅是財產約定完就沒事了,要分析是否有贈與的成分,如果不會分析,保險起見,要及時的去做公證,及時的去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以免權利處于不確定狀態,面臨隨時被撤銷的風險。
不管是婚內財產約定,還是其他財產安排,每一個環節,每一套流程,每一個具體落地操作方案,都需要專業的知識和豐富的經驗進行支撐,一個微小環節的忽略,造成的結局,有可能與自己的期望背道而馳。
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給自己帶來損失,還是建議大家找一個專業的律師,幫助自己簽訂一份合同有效的財產協議書,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的財產。錦盾律所擁有經驗豐富的婚姻家事律師團隊,不僅能夠為您提供全流程風險把控,還可以根據您的需求,做到提前預防和規避相應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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