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辦的婚姻案件中,出軌占比還是比較高的,我們也經常會遇到當事人咨詢,配偶贈與給小三的財產怎么才能要回來,尤其是給小三買車買房的,不管是選擇離婚,還是讓對方和小三斷絕來往,給小三的財產該怎么要回,給小三的房子能要回來嗎?
配偶贈與給第三者的財產能不能要回,怎么要回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今天錦盾婚姻律師就借一個案例給大家講講具體要怎么做。
【基本案情】黃某與張某某是夫妻關系,于2007年登記結婚并生育一女。后黃某與楊某發展成情人關系,在黃某與楊某維持不正當關系期間,黃某為楊某花了124萬元買了套房子,另外還通過支付寶、微信共計轉賬給楊某20多萬元。
女方張某某作為原配,找到錦盾律師咨詢,想要拿回丈夫給小三楊某買的房以及轉賬等。在與張某某進行過深度溝通之后,錦盾律師根據案件情況及初步的證據材料,制定了訴訟策略,并指導委托人如何合法取證。
與此同時,錦盾律師也向法院申請了調查令,調查黃某的銀行交易流水及微信/支付寶轉賬記錄等證據,并將所有證據收集整理形成閉環,將黃某與楊某定性為不正當男女關系,就此關系期間產生的轉賬、贈與物等行為均是有違公序良俗且損害了原配張某某的財產利益的。
經過庭審,法院認可了我方部分訴訟請求,確認黃某向楊某贈與139萬元的行為無效,楊某向張某某返還139萬元。
錦盾
婚姻律師提醒,遇到此類案件時,需要對具體財產性質進行甄別,判斷財產是否屬于應當返還的贈與財產范圍,而判斷的標準就是證據,如果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認定涉訴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而系個人財產,則不應返還。如不知如何取證,建議還是找專業的律師介入更有利于維權!
免費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