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和郭某結婚6年,頻繁的因為各種瑣事爭吵、冷戰,讓兩個人感情裂痕越來越大。李女士提出了離婚,郭某也無異議,但在協商分割財產問題中出現了點問題。
在前兩年,郭某的朋友趙某借錢,郭某借給趙某10萬塊錢,現在仍未歸還,離婚這筆錢該怎么處理?
錦盾婚姻律師表示,本案中,郭某婚內借出去的10萬塊錢,本金及利息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債務人趙某仍未還錢,李女士和郭某可對該債權進行分割,一般債權分割的方式是一方拿債權,給另一方補償款。
但在司法實踐中,如果協商不成法院也不會直接判決債權歸某一方,畢竟債權是存在一定風險的,還需要結合債權實現的難易程度,以及充分考慮雙方當事人的意見進行裁定。
錦盾
婚姻律師在辦案過程中見過許多因債權數額較大,并且容易實現雙方爭奪債權的,也見過債權難以實現都不想要債權的,想要補償金的。如果雙方爭議較大,法院也會考慮不處理債權問題。
債權是一種比較特殊的財產形式,在離婚分割過程中會受各種因素影響,如遇此類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便更好的解決問題,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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