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婚姻家事律師,在接受各種婚姻問題咨詢時,因對方出軌而想離婚的占很大的比例。在大多數人看來,總是會把重點放在找對方出軌的證據上,認為只要我找到對方的出軌證據了,絕對能判離。
但我要告訴大家的是,事實并不是這樣的,“出軌”在法律上只是代表一方違反了“夫妻忠誠義務”,在婚姻中存在一定的過錯,而不能代表兩人感情破裂,所以法院也不一定判離。
錦盾婚姻家事律師表示,想要離婚,取證的關鍵點在于“感情破裂”,當然出軌的證據也是證明感情破裂證據的一種,但只有這一種證據是不夠的。其實也很好理解,所謂浪子回頭金不換,現實生活中,一方出軌一次或數次后,另一方一時氣憤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但最終和好如初的案件很多。因此,出軌不能作為認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唯一依據,當然法官也就不會僅僅因為出軌就在第一次起訴時判決離婚啦。
如果你離婚的態度比較堅決,就讓法院看到你的態度,6個月后可以再提起訴訟,經法院調解仍堅持離的,或在第一次起訴后,分居滿一年又起訴離婚的,基本上可判離婚。
一般來說,訴訟離婚又調解不成的,走到判決離婚其實過程還是比較漫長,因此,作為起訴的一方要有好的心理素質,不應因此而精神內耗,理智的處理婚姻問題,如果做不到,可以借助律師的力量,幫你“斷清”家務事。
錦盾
婚姻家事律師團隊,十余年來通過線上專業咨詢、線下專家服務,累計服務5000+婚姻當事人,聯系錦盾律師13523064403免費咨詢,獲取解決離婚問題的方案!
免費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