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丈夫是在打工時認識的,他雖然家境不好,但人努力勤奮,而且對我也特別好。我父母卻不怎么看好他,更不同意我倆的婚事,但架不住我堅持,所以我們倆還是順利走向了婚姻。雖然我家人不喜歡他,但仍為了我準備好很多陪嫁,一輛車和各種金首飾。
婚后車子一直由丈夫開著,我的金首飾都被婆婆拿走,說幫我保管。結婚2年多,一直沒孩子,婆婆、丈夫都來責罵我,我受夠了打算離婚怎么才能把嫁妝都帶走?
關于嫁妝的問題,錦盾律所婚姻律師表示:能否帶走嫁妝,得看這些財產是否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簡單的說有約定的按約定,無約定的看是婚前贈與還是婚姻贈與,除此之外還要考慮贈與財產的類型。
像家具、家電等,可以直接區分婚前婚后認定即可,婚前贈與屬于女方個人財產,婚后贈與則夫妻夫妻共同財產。像戒指、鐲子等嫁妝,這些物品是具有人身專屬性的,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后贈與,都應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
本案中,家人贈與給女方的金首飾這部分財產是屬于女方的,但關于車,要看是婚前還是婚后贈與,登記在誰名下等。
錦盾
婚姻律師提醒,近年來彩禮、嫁妝等案件越來越多,結婚不管是雙方情感的融合,很多時候也是雙方及雙方家庭經濟體的結合,為了避免當感情出現問題時因經濟問題爭論得臉紅脖子粗,建議各位準新人,在結婚時對彩禮、嫁妝等可能存在糾紛的財產進行約定。如遇到此類糾紛,及時咨詢錦盾婚姻律師,獲取專業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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