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趙某某與劉某某在家人的見證下辦了婚禮,但沒有領證。2010年他們有女兒出生,但因趙某某工作原因兩人長期分居,孩子一直跟著媽媽劉某某在老家生活。
趙某某為了給劉某某和孩子更好的生活,每月的收入一大部分都打給劉某某,只給自己留一千塊錢的生活費,縱使如此也沒留住他們的“婚姻”,劉某某提出了“離婚”。在感情無法挽回的情況下,趙某某來到錦盾律師事務所尋求幫助,希望能爭取到女兒的撫養權。
錦盾律師在向趙某某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后,還是建議趙某某以協商為主,雖然劉某某在經濟方面上不占優勢,但孩子一直跟著媽媽劉某某在生活,在離婚判決歸屬上,媽媽劉某某得到撫養權的概率更大。當然,孩子已經超8歲,如果孩子愿意跟爸爸趙某某生活等情況除外。
錦盾撫養權糾紛律師表示,非婚生子的撫養權男方是可以爭的,這是每個做父母的權利,取得撫養權的關鍵原則是,孩子跟著哪一方生活更有利。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法院判歸誰要看雙方的證據、主張等。
錦盾
撫養權律師提醒,在爭奪撫養權的過程中,一些技巧和策略也是非常重要的。需要根據法律相關規定提出合理的請求和證據,如果你面臨孩子撫養權爭奪的困境,可以來錦盾律所咨詢,讓專業律師根據你的情況幫你分析優劣勢,并根據你的情況提供法律支持和專業建議,幫你維護自己和孩子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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