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先生是劉女士人生中第一份工作的同事,兩人同年大學畢業,又在同一個公司工作,常常在一起聊天,因此日久生情走到了一起,于2013年登記結婚。婚后沒多久,劉女士懷孕,在懷孕過程中絕大多數都是劉女士自己去產檢,丈夫因為作銷售工作,經常出差不在家。
兒子小寧出生后,大多數時間也是劉女士自己在照顧。在兒子出生2個多月,劉女士無意發現丈夫微信有跟其他女性的曖昧的聊天記錄。劉女士氣炸了,自己辛苦生娃養娃,丈夫卻在外面浪。
劉女士提出了離婚,小寧隨劉女士生活,并且為了盡快辦理離婚手續,劉女士還同意了,楊先生不需要支付孩子撫養費。
但隨著孩子一天天長大,需要的花銷越來越多,劉女士一人實在是負擔不起了,劉女士多次找楊先生溝通想讓對方承擔一部分孩子的撫養費,但楊先生都以當初說好了他不承擔孩子撫養費,現在又重新組建了家庭開銷也大為由拒絕了。劉女士可以通過起訴找楊先生要孩子撫養費嗎?
【錦盾撫養權律師說法】因離婚協議有著非常特殊的屬性,帶有人身性質,對當事人以及子女生活都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所以一般情況下應遵循協議約定,履行各方義務。如果確實存在直接撫養一方,經濟狀況惡化,或者子女的實際需要增加,是可以重新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的。
但提前是,必須要有確切的證據,可以證明直接撫養一方確實無力撫養,有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的“必要性”,才可能得法院的支持。
離婚后,想要改變協議約定,爭取孩子撫養費是有一定難度的,所以錦盾
撫養權律師建議大家,在離婚時就要謹慎對待,如果雙方情況復雜,可以找專業的律師來起訴協議,這樣即有利于保障子女的權益,也可以避免自己因一時沖動同意了對方免除撫養費的,增加了己方的壓力也苦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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