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結婚幾年了,有個兒子,由于是遠嫁,我在這邊沒什么朋友,婚后也沒工作,在家帶孩子。沒想到我的義無反顧,換來的卻是吵架、冷暴力、出軌。我現在想清楚了要離婚,沒想到在收集證據的,卻發生男方名下的財產嚴重“縮水”,估計是被轉移了。我就想了解下,財產遭轉移該怎么辦,我還能拿回原本應當屬于我的財產嗎?
對此,錦盾離婚律師表示,一般情況下,離婚兩人應該平分財產,但在上述案件中,當事人如果取得男方婚外情的證據,表明離婚是由于對方婚外情引起,男方屬于過錯方,財產方面應少分或不分。
另外,關于男方財產的轉移,如果當事人并沒有拿的證據,自己取證又比較困難的情況下,可以選擇找律師或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在家庭開支并沒有客觀事宜劇增的情形下,如男方對于財產減少不能說明,結合其出軌的客觀事實,可請求法院認定為其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請求法院對共同財產進行傾斜分割。
并且,錦盾離婚律師認為,該當事人婚后一直在家帶孩子,對家庭付出比較多義務,還可以要求“家務勞動補償”。
錦盾
離婚律師提醒,遇到這類糾紛,建議大家第一時間理清自己的情緒,收集保存好證據,及時尋求律師幫助,由懂心理的專業律師從法律和心理上幫助您綜合運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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