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阿姨有一個兒子兩個女兒,兒子在2018年得了重病,為了安慰兒子,趙阿姨就立了一份遺囑,將名下的一套房子給兒子。
但兒子還是沒過多久就去世了,更令趙阿姨傷心的事,兒子去世后,兒媳和孫子也開始對自己不聞不問,不僅不照顧,連自己住院也不去探望。甚至孫子連自己電話都不接了。
好在兩個女兒都很孝順,輪流承擔起了照顧老人的擔心,趙阿姨的吃穿用度都由兩個女兒女婿包了。
突然有一天,兒媳找來,還要走了趙阿姨的身份證,幾天后兒媳才告訴趙阿姨,說要把老人的遺囑辦個公證,說以后房子就歸她了。
趙阿姨慌了,趕忙找兩個女兒商量,在女兒的建議下,趙阿姨決定找律師咨詢咨詢,想把自己的遺囑改了。
接到電話后,錦盾律所的繼承律師寬慰老人,還就老人的問題進行了專業解答。
錦盾繼承律師告訴趙阿姨,首先,她兒媳手上的遺囑現在不可能生效,因為老人還沒過世;其次,要進行遺囑公證,必須要立遺囑人在場,而且公證員要進行錄像,確定遺囑內容是老人真實意思才行。
錦盾
繼承律師表示,就算是遺囑進行公證了,如果趙阿姨有了新的意愿,還可以再重新立遺囑,并且進行新的公證,遺囑是以最后一份為準的。
聽完錦盾繼承律師的講解,趙阿姨放心了。為了避免兒媳再拿著這份遺囑說事,趙阿姨又重新立一份遺囑,并進行了公證,趙阿姨的心里總算是踏實了。
免費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