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都習慣了父母為自己付出,在遇到麻煩時也習慣了由父母托底,所以超前消費、借錢不還等不計后果的行為頻出,結果債權人找其父母計債的例子比比皆是。而大多數父母不忍心看子女成天被人追債,往往選擇主動償還子女的債務,有些父母甚至不得不犧牲自己的晚年生活出去干活掙錢,那么從法律角度來講,子債父償有道理嗎?
【錦盾律師以案說法】前幾天,劉某被幾個陌生人堵在家里,對方稱因自己的兒子劉某凱欠了錢,一直不還,還躲著找不著人,子債父還這筆錢就只能由劉某來還了,如果一個月后再不還,就法院見。
雖然劉某有心想替兒子還債,但劉某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民,除了種點地,農閑時也就去工地打打工,一年下來也就那么點收入,存下來的積蓄都供兒子上學和日常花銷用了,實在無力還錢,子債父母有義務償還嗎?
錦盾律師表示,從法律角度來看,“子債父償”帶有一定的片面性,“子債”可能需要由父母還償還,也可能不用,這需要根據情況來分析,如果父母有意愿幫子女還款,那無可厚非,如果沒有意愿也不能強求,但債務人去世其父母繼承遺產的情況除外。
錦盾律師也提醒大家,希望大家都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父母養育我們成年不易,在成年后,我們應學會承擔,而不是躲在責任的背后等父母為自己“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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