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趙某和夏某經人介紹認識后戀愛,6月份的時候,趙某按當地風俗向夏某給付了彩禮及三金,8月初雙方辦了結婚登記手續。然而兩人共同生活才一個月左右,就因生活瑣事發生口角開始分居。
分居一周后,夏某向趙某提出離婚,趙某同意離婚,但雙方就彩禮及三金的返還問題一直沒能協商成,為此,趙某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并要求夏某返還彩禮及三金。
【錦盾離婚財產糾紛律師解讀】雖然法律對彩禮返還做了明確的規定,但現實中的情況往往比法條上規定的復雜的多,比如結婚時間比較短,雙方有過夫妻生活,甚至女方已經懷孕或者為男方打胎等等,這個時候顯然不是法律規定的典型情況,彩禮能否退,退多少,法官還是要根據個案行使自由裁量權。
所以,結婚時間很短關于彩禮的返還問題,其實沒有統一的答案,并不是像有人認為的應該全退或者一分不退。錦盾
離婚財產糾紛律師表示,主張退彩禮的時候,法院通常也會考慮誰先提出離婚、離婚原因、雙方過錯、結婚時間長短、彩禮金額、女方主張的花費、是否懷孕等因素,來確定彩禮是否退還或退還的比例。
就拿本案來說,法院支持的返還比例是約30%。法院經審理認為,考慮到兩人共同生活僅一個月有余,雙方的家庭經濟狀況一般,且無未共同生育子女,在離婚時夏某應適當返還部分彩禮。對于返還金額,綜合考慮夏某在訂婚、婚禮時產生的花費,酌情認定為返還約百分之三十。
對于退彩禮的問題,并沒有固定答案,除非雙方自愿協商,否則都是要根據不同的案件來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如您遇到此類糾紛,可以咨詢錦盾專業的離婚律師,根據你的情況給你法律建議,讓你更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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