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先生在與前妻離婚后,在親戚的介紹下認識了吳某,經過一段時間相處,兩人都覺得合適,就搬到一起以夫妻名義生活了。2021年,苗先生花了40多萬全款買了一套房寫在自己名下,但為了買這套房苗先生找朋友借了12萬元,這個錢是兩個人一起還的,目前已經還完。現在,兩個人不想在一起過了,也共同的孩子,想離婚,但沒領結婚證怎么辦離婚,財產又該怎么分?
錦盾婚姻律師解答,由于你們沒有辦結婚登記,你們之間僅僅是同居關系,不需要辦離婚手續,兩個人感情破裂了可以直接分手。至于財產問題,可以由你們倆協商進行分割,如果協商不能的話,可以通過訴訟由法院根據審理情況解決。
而本案中,涉及到同居后購置了一套房屋,如果雙方對房屋歸屬問題或其他財產分割產生爭議,只能以“同居關系析產糾紛”為由向法院起訴。盡管該房產是由苗先生全款出資買的,也登記在自己名下,但因購房所負債務是兩個人一起還的,苗先生應給吳某進行補償。
錦盾婚姻律師提醒,在財產分割方面同居關系和婚姻關系有著不小的區別,辦理過結婚登記后,一方或雙方婚后所得的財產,原則上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兩個人是享有平等處分權的。但同居關系就不一樣了,同居獲得的財產是不均等的,而且即使是共有財產,在沒有經過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也不能處分。
有時候,很多人覺得結婚證就像是束縛,給雙方和感情套上了枷鎖。但更多時候,這不僅是雙方愛的證明,更是維護雙方權利的法律保障。如您遇到此類法律問題,可來電詳詢錦盾婚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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