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婚姻中雙方收入不均等是很普遍的,離婚后面對的未來不一樣,其中一方或者雙方總想多分一點,是人之常情。如果在婚姻中男方掙的錢比較多,是否可以多分點財產,下面錦盾婚姻律師通過一個案例跟大家聊聊這個問題。
【案情簡介】肖先生、王女士自由戀愛走到結婚,婚前的感情基礎,讓兩人婚后過的也相當甜蜜,隨著孩子的出生,王女士開始了家庭主婦的生活,將重心放在了照顧子女和家庭上,而肖先生承擔起了家庭了全部開支。
但這樣的生活并沒持續幾年,兩人的感情隨著肖先生出軌出現了裂痕,馬女士希望肖先生看在孩子的面上回歸家庭,但肖先生卻覺得現在跟王女士完全沒有共同語音想要離婚,王女士沒想到多年感情,以及自己全身心為家庭的付出換來這樣的結果,遂同意了離婚,但對于財產這塊雙方一直協商不成,肖先生認為家中的財產幾乎都是自己賺的,自己多分點是應該的。
但法院經審理后,在財產分割方面反而向女方進行了傾斜。原因有二:家庭財產雖然是肖先生賺取,但是婚后取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且肖先生有外遇,屬于婚姻中的過錯方。
【錦盾婚姻律師說法】受我國傳統及各方面因素的影響,很多的家庭是由男方在外賺錢養家,女方在家生兒育女照顧家庭。女方因時間精力都花在家庭上,無暇工作賺錢,所以大多數下收入低于男方甚至沒有收入。但并不能因此男方就應多分財產,對于婚姻來說照顧家庭的價值也同樣重要,所以哪怕夫妻共同財產都是由男方賺取,女方沒賺一分錢,原則上也是平均分割。如果您對此還有其他疑問,可隨時來電或在線留言找錦盾專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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