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女士擁有一份非常穩(wěn)定的工作,雖然收入不高,但足以維持自己的日常開支,丈夫做點小生意,還沒有孩子,所以兩人一直都是各花各的,結婚三四年后,丈夫出軌,和蔣女士談離婚。
蔣女士不甘心,拖著就是不離婚。丈夫就經常不著家,有時候十天半個月也見不到人,偶爾見著了,兩人也無話可說,就這樣耗了兩年之后,蔣女士想通了,起訴離婚,另她沒想到的是,婚離成了,但她卻背上了100多萬的債。
丈夫說這個債,都是婚后借下的,并且拿出來很多證據(jù),來證明這些是夫妻債務,蔣女士作為他的法定妻子,應該一起償還。但蔣女士作為一個年薪僅有五六萬元的公職人員,即使不吃不喝,也還不清這么多債,在婚姻中莫名其妙背上了另一方巨債怎么維權?
【錦盾離婚律師說法】在婚姻中莫名“被負債”的人并不在少數(shù),遇到這種情況,建議還是盡快尋求法律的支持,不要等自己的財產被執(zhí)行了,才想起來去維權,如果自己對這塊實在不懂,不知道從哪下手找證據(jù),可以找一個比較專業(yè)的離婚律師,在律師的幫助梳理案情,尋找不是夫妻共同債務的證據(jù),并進行有理有據(jù)的論證,增加案件的勝訴把握。
本案中,蔣女士如果對債務并不知情,可以從前夫出軌,是否有將財產贈與第三者,或者供第三者日常花銷使用,以及借款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開支等方面著手搜集證據(jù),證明該債務為前夫個人債務。
同時,錦盾
離婚律師也提醒大家,為了避免“被負債”,在無法掌控對方個人名義借款的情況下,要對特殊情況多留心,大額開支建議做了整理和記錄,如果真的遇到“被負債”的情況時,才能有良好的應對心理和措施,只要能夠舉證這些債務為另一方的個人債務,就能放下與自己毫無關系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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