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女士和丈夫張某在2022年辦了協議離婚,只處理了婚姻關系與孩子撫養權問題,沒有處理財產。辦離婚并不是兩人之間有多大矛盾,只是那段時間處于疫情期間,兩人天天在一起,各種矛盾集中爆發,就走到了離婚。
離婚后兩個人并沒有分開仍住在一起,現在兩個人想徹底分開,婁女士來到錦盾律所咨詢財產問題該如何解決?
錦盾婚姻律師表示,我們在辦案過程中遇到過很多當事人,為了盡快離婚,或各種各樣的原因,只處理了婚姻關系,但沒有分財產。關于這個問題,其實雙方都可在離婚后,進行另案起訴單獨處理財產問題。
本案中,婁女士和丈夫張某,兩人辦了離婚但仍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一段時間,現在兩人想徹底分開,可以雙方先協商進行財產分割,畢竟兩人之間結束的還算和平,還是有很大協商的余地的,協商不成再考慮訴訟是最優的選擇。
另外,錦盾
婚姻律師提醒,如果你們之間的財產,不僅涉及到你們倆個之間的共同財產,還涉及到雙方父母或其他家人等,比如宅基地、自建房、拆遷權益等,此時案件可能就要從離婚后財產糾紛,變成分家析產糾紛。
在離婚時財產沒有分割不用太過擔心,但建議及時關注到共同財產的變化,盡早咨詢專業律師幫你起訴,避免自己的權益受損。錦盾婚姻律師對此類糾紛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可免費為您提供法律咨詢,幫您解疑簽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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